企业合并需要办什么手续
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。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,被吸收的公司解散。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,合并各方解散。如果您的企业是公司需要办理合并手续,建议您查阅《公司法》第九章,其中对公司合并做出了详细规定。公司合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、变更或注销登记的,除按照有关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、变更或注销登记的有关要求提交文件、证件外,还应提交以下文件、证件: 1.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。合并协议应当包括: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,合并形式,合并后公司的名称,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,合并协议各方债权、债务的承继方案,解散公司分公司、持有其他企业股权(出资数额)的处置情况,签约日期、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; 2.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。合并公告应当包括:合并各方的名称,合并形式,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; 3.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; 4.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 5.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; 6.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 7.因合并办理公司设立、变更登记的,提交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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